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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三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国科区函〔202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我国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已形成规模庞大的创新服务网络与平台,在服务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作为“十四五”时期重要任务,对新时期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生产力促进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明确新时期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更好地服务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把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作为基本任务,把市场化发展作为主要改革方向,充分把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趋势和创新交叉融合的新特征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专业化能力与网络化协同水平。创新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地方、企业及各类社会机构参与相关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提升市场化条件下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将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成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网络平台,打造一批服务品牌。 

为充分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现状、成绩与问题,研究“十四五”期间生产力促进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请各地方对“十三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十四五”期间生产力促进工作思路和考虑,同时为新时期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2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函送我司(电子版请发邮箱:kjb58881560@163.com)。 

联系方式:杨雪汝,010-58884276; 

     胡 也,010-58884277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

2020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0/202012/t20201230_16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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