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国科发高〔2020〕260号
北京市、山西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科技厅(委、局):
你们报来的有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申请收悉。经初审及组织专家论证,决定认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11家基地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围绕科技型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协同发展,使基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请各基地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构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名单
科 技 部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名单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2. 邹平国家高端铝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3. 常熟国家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4. 平顶山国家尼龙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5. 太仓国家汽车核心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6.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智能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7. 浏阳国家再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8. 兰州新区国家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9. 潼南国家智能终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10. 遂宁国家基础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11. 岳阳临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0/202010/t20201013_159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