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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9月7—8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见附件1。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须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最迟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zdzrzh@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答辩人须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各项目负责人须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张贤  010-58884892

          仲平  010-58884891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项目视频评审会议日程安排.pdf

2.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pdf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指导建设单位: 新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运营支持: 长沙诺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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