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06-6048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湖南奇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5月12日受理潘露投诉你单位未依法为其申报和缴纳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足额为其申报和缴纳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费一案。

其中,关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不实的诉求,依据《湘人社规〔2021〕21号》相关规定,该时段已划归税务部门征管职能范围。我中心将按照职能划转有关要求,将后续移交税务部门处理。

2026年6月4日,我中心作出《限期整改社会保险事先告知书》(长征缴告字〔2026〕192号)。因邮寄送达失败且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我中心已于2026年6月8日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送达该文书。该告知书送达后,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完成整改。

2026年7月21日,我中心出具《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长征缴稽字〔2026〕192号),对你单位未依法为潘露申报和缴纳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足额为潘露申报和缴纳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社会保险费的事项,已完成数据核算并向税务部门推送。因邮寄送达失败,且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

上述《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按要求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长征缴稽字〔2026〕192号)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

2025年7月27日


指导建设单位: 新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运营支持: 长沙诺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诺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湘ICP备10209074号-26 号

  • 扫描二维码下载
    新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