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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落实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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